一、学院档案工作由院长领导,其主要职责是:
(一)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,批准学院档案工作规章制度;
(二)将档案工作纳入学院整体发展规划,促进档案信息化建设与学院其他工作同步发展;
(三)建立健全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学院档案机构,落实人员编制、档案库房、发展档案事业所需设备以及经费;
(四)研究决定学院档案工作中的重要奖惩和其他重大问题。
二、分管档案工作的院领导职责
1.对学院档案工作负总责。把档案工作纳入学院的整体发展规划,并列入学院议事日程,督促立卷部门按上级和学院档案馆要求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。
2.审定学院档案工作发展规划、计划,检查《档案法》和上级有关档案工作方针政策在学院的执行情况。
3.关心档案工作和档案馆的建设和发展,从人力、财力、物力上给予支持,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,逐步改善工作条件,使档案工作与学院的各项工作协调发展。
4.协调学院档案工作与其它工作的关系。
三、部门分管档案工作负责人职责
1、把档案工作列入自己的工作计划,认真执行档案工作“三纳入”、“四同步”的工作要求。
2、选配好兼职档案人员,并保持相对稳定;明确其职责,将其完成任务情况列入考核范围。
3、加强与学院档案馆的联系,共同做好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,保证本部门档案按期归档。
4、制定本部门文件材料管理制度并检查落实,对本部门档案工作所需设备、经费给予支持。
5、指导有关档案的鉴定和密级的划定工作。
6、关心兼职档案人员工作,及时解决他们工作中遇到的困难。
宝鸡三和职业学院综合档案室基本职责
一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,制定学院档案工作规划、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,并负责贯彻落实;
二、负责接收(征集)、整理、分类、鉴定、统计、保管学院的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;
三、编制检索工具,开发档案信息资源,提供档案利用,为学院各项工作和社会服务;
四、组织实施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文件归档工作;
五、 参与档案史料的编研工作;
六、负责对学院各部门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、检查和指导。
七、负责组织对学院专、兼职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;
八、利用档案开展宣传教育活动,发挥档案的文化教育功能;
九、开展档案工作协作、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。
十、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。
档案室工作人员职责
一、认真学习、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公正廉洁,严守党和国家机密。
二、认真学习、 宣传、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、 政策和法律、 法规、 制订和修订各类档案管理规章制度。
三、热爱档案专业,忠于职守,按时完成工作任务,工作热情主动,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。
四、认真学习档案专业知识,管理科学知识,钻研业务。不断提高学术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,积极撰写学术论文。
五、督促、 检查、 指导各部门做好文件材料的形成、 积累、 整理、 立卷、 归档工作,检查、 验收归档文件材料是否完整、 准确、 系统,是否符合各类档案工作规范。
六、做好各类档案的接收、整理、编目、编号、建帐、建卡、保管、统计、编研等环节的工作。参加档案价值鉴定和销毁工作。
七、参加科研成果、基建工程竣工验收前归档文件材料的审查验收,仪器设备开箱验收、 随机文件材料的清点、登记等工作。
八、编制各类档案的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,积极开展咨询服务和提供利用工作,做好档案的借阅和催还工作。
九、做好档案库房的管理和各种仪器设备的维护、使用。
十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,对密级档案内容,不泄密、不失密,确保档案的安全。
十一、同志间团结、 友爱、 互相尊重,分工协作,互帮互学,齐心协力,共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。
十二、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