部门职能:
负责学院招生和毕业生的就业工作。
工作内涵:
科学合理制定招生计划,广泛开展招生宣传,不断提高生源质量;拓展建设毕业生就业市场,全程全方位开展就业指导服务,促进毕业生充分、高质量就业。
服务理念:
精细化管理,人性化服务,打造招生就业阳光工程。
服务承诺:
1、优化办事程序,打造阳光工程。承诺严格按照程序和权限办事,充分利用信息化平台缩短办事时限,优化办事流程,提供优质、高效的服务。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全力打造招生就业阳光工程。
2、提升业务水平,提高服务质量。承诺认真学习,钻研业务,努力提升业务水平。作为窗口部门,承诺服务过程中态度端正热情、服务细致周到,努力为考生、家长、广大师生提供优质、专业的服务。